1.1 仪器设备的分类、标识、编号、检定、配置、使用、报废与封存,应按国家规定标识清楚。
1.2 实验仪器设备需按指定位置摆放,不得擅自改变仪器设备及其附件的存放位置。确需移动位置时,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使用后应及时整理复原。
1.3 精密仪器须专人负责管理,使用者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使用,对于没有按规定操作导致设备故障者,要追究其责任。
1.4 凡属国家依法管理的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周期及时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超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不得使用。
1.5 应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登记制度,凡对拟使用的仪器的操作无把握者,务必请教管理人员。发现仪器故障者,有义务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及时维修。凡属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视其损失轻重给予一定处罚。
1.6 在使用仪器前,应认真查看“仪器使用记录”,了解仪器是否可正常运行。仪器根据情况,能断电的仪器在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以保证安全。
1.7 仪器室须保持规定的温度湿度,必须保持清洁干燥,实验室操作人员应每日做好清洁工作。
1.8 实验室操作人员应每天记录仪器使用情况及仪器室温湿度。
1.9 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开关机时间。
2.0 下次使用者,在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仪器是否有损坏,接通电源后,检查是否运转正常。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
2.1 严格控制仪器室进出人员,非仪器分析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仪器室。
2.2 非本单位或非本部门人员要使用仪器,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必须由实验室人员在场,才能使用。
2.3 下班时,仪器室由每日操作人员负责锁门,锁门前要检查仪器(包括电脑)、电源、空调器是否已关闭以及室内情况,在一切正常的情况下锁门,钥匙放在实验室内固定地方,否则发生意外,由当日锁门者负责。
2.器皿管理制度
2.1 器皿应有专人保管,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使用及保管情况。
2.2 取化学试剂的器皿应洗涤干净,分开使用。固体试剂的取用遵循“只出不进,量用为出”的原则;液体试剂的取用遵循“只准倾出,不准吸出”的原则。
2.3 玻璃器皿
2.3.1 各种玻璃仪器要分门别类的存放,以便取用。经常使用的玻璃仪器要洗净干燥后放在专用柜内,清洗清洁度以不挂水珠或内壁有一层均匀水膜为准。
2.3.2 清洗比色管不能使用毛刷;玻璃容量器具(量瓶、移液管、滴定管、量筒等)原则不可以加热干燥,应以自然晾干。
2.3.3 移液管洗净后,应用干净滤纸包住两端或全部用滤纸包起来,以防沾污。
2.3.4 滴定管用毕,洗去管内的溶液,再用纯水冲洗,上盖玻璃短试管或塑料套套管,也可放尽水倒置,夹于滴定管夹上,长期不用的滴定管要除掉凡士林后垫纸,用皮筋拴好活塞保存。
2.3.5 比色皿用毕洗净,置滤纸上倒置晾干后收于比色皿盒或洁净的器皿中。
2.3.6 量瓶或比色管等最好在清洗前用小绳将塞和管口拴好,以免打破塞子或互相弄混。需长期保存的磨口仪器应在塞间垫一张纸片,以免日久粘住。磨口塞间如有砂粒不要用力转动,以免损伤其精度。同理,不要用去污粉擦洗磨口部位。
2.3.7 成套的玻璃仪器用完后,要立即洗净,放在专用纸盒内保存。
2.3.8 精确玻璃仪器(滴定管、量瓶、移液管)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校验,确保其准确性。不合格者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