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逢中秋、国庆佳节将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 31608-2023),是我国茶叶的首个强制执行的产品标准,该标准将于 2024年9月6日正式实施。
一、茶叶的定义
标准将茶叶定义为“以茶鲜叶为原料,采用特定加工工艺制作,供人们饮用或食用的产品,包括绿茶、黄茶、黑茶、白茶、青茶(乌龙茶)、红茶,及以上 述茶叶为原料再加工的花茶、紧压茶、袋泡茶和粉茶”。
限定“茶鲜叶”是从山茶科山茶属茶树 [ camellia sinensis(l.)o.kuntze ] 上采摘的新梢,作为各类茶叶加工的原料。
茶树“新梢”包含茶树当年新生长的枝、叶、芽。
二、茶叶的质量要求
标准进一步明确,茶叶不应使用食品添加剂!
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一致。标准规定其原料应品质正常,无劣变、无异味,不含非茶类夹杂物。
茶叶种类繁多、各具特色,标准从食品安全角度出发规定其外形和色泽正常,符合所属茶类应有的品质特征;
其内质应具有正常的汤色、香气和滋味。
茶叶的安全性指标包括:
茶叶的污染物限量规定为铅≤ 5.0mg/kg(以 pb 计), 锡≤ 250mg/kg(以 sn 计,仅限于采用镀锡薄钢板容器包装的茶叶);
茶叶中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经统计,在日常监督抽检过程中农药的高频风险点是草甘膦(≤ 1mg/kg)、吡虫啉(≤ 0.5mg/kg)、克百威(≤ 0.02mg/kg)、水胺硫磷(≤ 0.05mg/kg)等(数据来源《食品伙伴网抽检信息查询分析系统》),应注意控制上述农药的限量。
三、茶叶的标签要求
由于季节、产地、等级等因素影响,很难界定毛茶的初制时间,因此标准未对茶叶产品的标签进行规定,茶叶产品的标签应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的规定。
茶叶的制作包括采摘、萎凋、杀青、闷黄、发酵等过程,是技艺的传承;
茶的品饮不仅是品尝,更是一种享受和文化交流。
首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发布、实施后,茶叶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