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2  来源:
核心提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地理标志处负责承办。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流程图

 

办 事 指 南
项目名称: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项目类型:
登记颁证 
审查内容:
 
 
 
 
 
 
 
 
1.产品名称是否符合称谓构成要求;
2.申请人是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择优确定;
3.产品是否具有独特的品质特性及相应的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4.产地是否具有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
5.是否具有地域范围确定性文件和生产地域分布图;
6.是否提供产品实物样品或者样品图片;
7.是否提供人文历史佐证资料;
8.是否进行现场核查;
9.是否具有各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审查意见。
服务依据:
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
3.《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技术规范》()
4.《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
办事条件:
申请地理标志登记的农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1.称谓由地理标志名称和农产品通用名称构成;
2.产品有独特的品质特性或者特定的生产方式;
3.产品品质和特色主要取决于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4.产品有限定的生产区域范围;
5.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择优确定的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组织;
2.具有监督和管理农产品地理标志及其产品的能力;
3.具有为对标志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提供指导服务的能力;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农产品地理标志标志使用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2.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3.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4.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资质证明;
3.产品品质鉴定报告;
4.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5.地域范围确定性文件和生产地域分布图;
6.产品实物样品或者样品图片;
7.人文历史等其他必要的说明性或者证明性材料;
8.现场核查报告;
9.登记审查报告()
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负责受理申请材料和初审工作。
2.材料审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对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3.专家评审。通过初审和复审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产品公示。通过专家评审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按照程序代表农业部对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0天。
5.产品公告。公示无异议的,农业部准予登记并公告,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承诺时限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自最后一次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审查通过的3个月内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面向社会公示30天。
收费标准:
登记不收费。
澳门pg电子游戏的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编:100081
收 件 人:地理标志处
咨询电话:010-62196098
    真:010-62115630


附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办事指南:  
编辑:food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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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产品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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