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授权签字人的数量多少较为合适?
答:有的实验室规定专业科室正/副主任、业务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技术管理层的人员均可签发报告/证书,无先后之分。有的实验室规定“先正后副”,正职在时正职签,正职不在时副职签,;两者都不在时由业务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签;
倘若全不在,则交技术管理层的人员签。这样有多人签发报告/证书,不同的人把握标准可能不一,报告/证书的质量就容易滑入失控状态。
实验室在向认可委推荐授权签字人时,既要考虑被授权人的能力和资格条件,也要满足实验室业务正常开展的需要。根据cnas-rl01的规定“带认可标志报告或证书和带有对本机构认可状态的声明内容的文件,必须由cnas批准的授权签字人签发,其他人员不得签发。经批准的授权签字人不在的情况下,在报告和证书上应限制使用认可标志或对认可状态的其他声明。”也就是说,经批准的授权签字人无权委托他人代为签发报告/证书。
为此,有的实验室为确保报告/证书质量,申请时严格控制授权签字人人数,一个专业仅推荐一个授权人。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发现有不便之处,一旦该人离开实验室,报告/证书就因无人签发而无法及时交付顾客。有的实验室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对同一专业领域授权多人,却无法保证这些人都能满足“与测试技术接触紧密”的要求。因此,实验室必须综合考虑,权衡各方面的利弊做出正确决策。
总结:
1、设置授权签字人,可以按照专业领域设置,专业领域的授权签字人只负责自己专业领域的认可部分。
2、可以设置全领域的授权签字人,负责全部的授权签字领域
3、授权签字人的多少,由实验室自己确定,但是需要覆盖申请认可的所有领域,不能里出现有的领域没有授权签字人的情况
4、授权签字人对自己的签字负责,授权签字人不可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