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良好农业规范》系列国家标准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已颁布实施。正确理解相关标准,是推广和建立、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的基础。
gap标准旨在协调全球适用食品链内农产品安全管理在生产经营上的要求,尤其适合于寻求更有重点、更连贯和更有整体的农场食品安全源头管理体系,而不仅是正常守法的生产经营者或组织使用;该标准不以守法为最低要求的方式应用,但是它要求生产经营者或组织将与农产品安全相关的、法定的和法规的要求纳入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
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对gap标准进行深入的研讨,提出对标准正确理解的基础性和指导性意见;密切关注国外与gap标准有关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的动态,做好及时预警和应对措施研究工作;在目前已转化为我国国家标准的同时,要进一步大力开展对gap标准在我国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研究。
gap标准中阐明,生产经营者或组织控制农产品、食品安全危害的有效性是相对的。生产经营者或组织只有通过充分地识别和评价食品安全危害,才能有效地控制确定的食品安全危害,以持续增强顾客的满意。因此,gap为生产经营者或组织提高了满足这一要求的方法。鉴于我国农产品、食品加工基地或一些生产企业存在的生产规模较小、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卫生管理较为薄弱等问题,我们应充分研究并努力借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研究结果和经验,结合我国农产品、食品加工生产企业实际,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生产经营者或组织gap标准的前期导入理解、宣贯培训力度,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自身食品危害防范意识和安全卫生第一观念,充分发挥基于食品安全危害的管理、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和动物福利等要求为核心的gap标准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