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取得申请资料
申请时,请根据要申请的类别(生产行程管理者(农场认证)、制造业者(加工认证)、进口业者(进口认证)、分装业者(分装认证)、外国制造业者、外国生产行程管理者、外国分装业者)索取相应的申请资料。
申请书、审查表格的索取。
索取方式:
•来敝司索取
•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邮送地址及姓名)
(抱歉、不受理电话方式的索取)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索取
申请文件的填写
请按申请文件上的要求填写,并附上所指定的文件。
填写方法及内容不明确时,请与敝司业务部联系咨询。但不受理有关填写的具体内容是否适宜方面的咨询。
申请文件的提交
申请书及指定的附加文件填写完毕后、请邮寄给ics日本株式会社业务部。(或者直接到ics株式会社申请)。请注意不接受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的申请。
申请的受理及费用支付
收到申请书后、业务部对申请书的填写内容及指定文件的齐备与否进行确认,同时发出付款通知书。
申请者在收到的付款通知书上填写付款日期后传真给敝司业务部。请注意若未收到已汇款通知的情况时、对收款的确认需要一定的时间,可能会拖延受理的时间。
一旦确认款项到户,即受理并转交审查部门。
(请注意:如果未支付申请及审查所需的费用,便无法受理。即便已收到申请书并已确认内容,但在确认款项入账之前不对文件进行审查。)
另、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接受申请受理时、会将理由及无法受理通知书一并送达。如果已支付了费用,将及时返还。
2.审查及实地检查
一旦受理申请、审查资料将送达检查部门开始审查。审查分为文件审查和实地检查。
文件审查
对申请和审查文件及附属文件的所有审查文件的项目、是否符合jas法技术要求进行审查。
审查文件时、对附属文件是否符合要求难以判断时,检查部门会提出提供补充相应文件的要求。
另外、对不明确之处会提出答疑要求,直至所提交的文件完全符合有机认证要求为止,文件审查才得以结束。
实地检查的准备
经文件审查、所有审查事项已符合认证技术要求后、将对申请认证的农场、制造设施等进行实地检查确认。
由检查部门总负责人指派实地检查员进行实地检查的实施。检查员从检查部门索取实施实地检查时所需的资料、在确认检查内容的基础上、与申请者联系确认具体的实地检查实施日程。此阶段、由实地检查担当者直接与申请者联系确认实地检查的设施与日程。
实地检查的实施
实地检查需在申请者和检查员共同协商的基础上进行。检查时、申请者原则上应允许检查员进入被检农场或生产设施。检查时需要摄影时需得到申请者的同意。
实地检查时、检查员应按照jas法所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检查的同时、也要确认申请者提交的申请及审查文件中的品质管理及达规判定执行中的状态是否正常。检查员必须如实填写实地检查报告书、必要时应索取纪录的复印件及照片等的附加信息。
实地检查结束10日之内、必须将实地检查报告书及附加文件提交给检查部门。检查部负责人确认必要项目的检查实施与否及报告书内容。如认为有必要时、检查员日后与申请者联系索取必要的答复信息。
3.判定
判定委员会裁决
实地检查结束后、检查部总负责人在确认所有的检查项目均检查完毕后、将申请书及审查文件、实地检查报告书一并提交给判定委员会判定。
判定委员会依据实地检查报告书、审查文件等对申请者的认定进行判断。
判定委员会对是否认证进行判定、如有不符合判定技术标准时、应将理由通知申请者。申请者如对判定内容有异议时、将理由以书面方式提交判定委员会。对申请者的异议、判定委员会审查后需以书面方式答复。
判定委员会在认定符合技术标准同时、需及时向申请者提交认定书。
4.监查
监查的实施
取得认证的单位、必须接受每年一次的运行情况的监查。除特殊情况外、每年最少监查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以另行实施。有关监查的实施由敝司业务部门通知认证单位。
监查时、实施前应支付监查所需的费用。未付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监查时、ics日本株式会社将不实施监查、而判定申请者无法继续实施认证所必要的技术标准。
监查的目的是根据jas法规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对纪录、品管、达规判定等方面是否实施而进行的确认。并对上一年度检查或监查时提出的改善要求是否进行了改善进行确认。
监查结果的判定
依据监查的结果、向检查总负责人提交监查报告。
检查总负责人在确认监查报告内容、认为所需监查项目符合后、将监查报告提交判定部门。
判定部门进行是否符合技术标准的判定、然后将判定结果通知认证取得者。有需要认证取得者改善时、认证取得者在接到通知后应迅速制订改善措施并提交给ics日本株式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