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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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制定样品流转计划
各省(区、市)负责样品流转的工作机构应综合考虑农产品采样、分析测试等任务安排,对本行政区域内样品流转进行统筹,制定样品流转计划。
样品流转计划应包括:样品份数,样品从采样现场向初步制备场所、流转中心、检测实验室流转的各环节交接时间、地点,质控样品插入要求等内容。
02 样品装运
采样小组、初步制备场所和样品流转中心应指定核对负责人,在样品装运现场利用手持终端对样品逐一核对,并在装运记录表上签字;重点检查样品标签、样品重量、样品数量、样品包装袋、保存温度、样品目的地、样品应送达时限等,如有缺项、漏项和错误,应及时补齐、修正后方可装运。农产品样品装运记录表见附表2。
依据质控技术要求,样品流转中心要对农产品样品按照不大于50份一批(包括实验室内密码平行样、实验室间密码平行样和统一监控样各1份)分包并二次编码后流转至指定实验室分析测试。同时,要将经初步制备后的水稻和小麦样品按要求分别流转至国家和省级农产品样品库。
样品流转运输必须保证样品安全和及时送达。样品运输过程中应使用样品箱,并严防破损、混淆或沾污。采取鲜样测定的蔬菜样品采集后应及时放入样品冷藏箱,4℃以下避光保存,3天内必须送达指定实验室分析测试。
03 样品交接
农产品样品送到指定地点后,交样人和收样人均需清点核实样品,利用手持终端扫码确认收样、记录交接信息,打印交接记录表,双方签字并各自留存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