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5期通告,检出10批次不合格食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问题,分别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都乐玛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乌兰察布市绿丰食品加工园生产的土豆淀粉粉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开天花园超市销售的、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金穗粉条豆腐加工坊生产的鲜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梨酸及其钾盐是食品防腐保鲜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粉条中不得使用。该项目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矶)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粉丝粉条(干样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00mgkg。土豆粉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商家过量使用相关食品添加剂。长期摄入铝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影响人体对铁、钙等营养元素的吸收,从而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等,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 4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分别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阳光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和谐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韶恩鲜果园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阳光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白云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高存生蔬菜经销部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蛴螬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根茎类蔬菜(芜菁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姜中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噻虫嗪是一种全新结构的第二代烟碱类高效低毒杀虫剂,用于叶面喷雾及土壤灌根处理,其施药后迅速被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对刺吸式害虫如蚜虫、飞虱、叶蝉、粉虱等有良好的防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香蕉中噻虫嗪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噻虫嗪属于低毒农药,一般不会引起中毒事故。噻虫嗪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3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营图水产品经销部销售的嘎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杨群牛羊肉批发部销售的、通辽市明清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琳丽水产品经销部销售的草鱼(淡水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家禽和其他动物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均为100μg/kg。动物性食品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养殖户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药物残留超标。 磺胺类药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药,具有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等特性,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广泛用于防治鸡球虫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磺胺类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和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摄入磺胺类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导致泌尿系统和肝脏损伤等健康危害。 地西泮为苯二氮卓类镇静催眠药,临床上具有抗焦虑、镇静催眠、抗惊厥、抗癫痫及中枢性肌肉松弛作用。长期食用检出地西泮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嗜睡、头昏、乏力和记忆力下降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地西泮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淡水鱼中检出地西泮的原因,可能是为降低新鲜活鱼对外界的感知能力,保证其经运输后仍然鲜活而违规使用。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学生食堂使用的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通辽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