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取得营业执照,并明确其食品的经营范围;
2)是否取得相应食品类别的生产许可证;
3)如果有特殊食品,是否依法取得了相应的注册或备案证书,广告是否依法备案;
4)法律法规要求的与食品安全相应其他资质合规义务。
二、采购合规义务内容:
1)所有供应商的资质是否合规有效;
2)所有原辅材料的食品安全验收标准、指标要求或合同中的技术指标是否有效;
3)是否采购非法或禁止使用的物料;
4)设施设备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验收证明;
5)法律法规要求的与食品安全相应其他采购相关合规义务。
三、运输合规义务内容:
1)运输工具的资质是否合规,是否有必要的冷链运输条件;
2)运输过程的防护是否合规;
3)法律法规要求的与运输相应其他资质合规义务。
四、贮存合规义务内容:
1)贮存环境是否符合相应的食品要求,必要时,制冷和通风条件是否合理;
2)法律法规要求的与食品贮存相应其他资质合规义务。
五、生产过程合规义务内容:
1)生产过程是否有规范的工艺流程及工艺参数,并有效的实施;
2)是否存在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添加等食品欺诈的非法行为;
3)如果有特殊食品,是否依法取得了相应的注册或备案证书,广告是否依法备案;
4)法律法规要求的与食品生产过程相应其他资质合规义务。
六、检验过程合规义务内容:
1) 检验人员的能力或知识是否合理;
2)检验仪器是否依法检定;
3)检验方法是否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4)检验记录(包括原始记录)是否及时、准确、真实有效?是否存在提供虚假检验记录或报告等嫌疑;
5)法律法规要求的与食品安全相应其他资质合规义务。
七、成品合规义务内容:
1)食品成品使用的所有原辅材料是否合规;
2)原辅材料使用范围、添加比例是否合规;
3)食品标签是否合规;
4)成品的安全指标、质量指标及明示的指标是否合规;
5)法律法规要求的与食品成品相应其他合规义务。
八、经销合规义务内容:
1)销售记录是否完整,并可满足追溯和召回管理的需求;
2)销售过程是否有合法的资质条件;
3)销售过程中是否有夸大、虚假宣传等不真实、不诚信的行为。
顾客要求及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识别按照《组织环境与相关方管理程序》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