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4-30
核心提示: 4月24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13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食品2批次,为2批次食用农产品,涉及农兽
 4月24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13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食品2批次,为2批次食用农产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食品分别为上海市金山区川流香餐饮店销售的砂糖橘,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上海农pg电子平台的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张建国销售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苯醚甲环唑是高效广谱杀菌剂,对蔬菜和瓜果等多种真菌性病害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苯醚甲环唑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苯醚甲环唑在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甲硝唑是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长期食用甲硝唑超标的蜂蜜,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导致消化道症状、神经系统症状、皮肤症状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甲硝唑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鸡蛋中检出甲硝唑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编辑:songjiajie2010

 
分享:
关键词: 不合格 抽检
[ 网刊订阅 ]  [ 检验技术搜索 ]  [ ]  [ ]  [ ]  [ ] [ ]
 

 
 
推荐图文
推荐检验技术
点击排行
检验技术
 
 
processed in 0.019 second(s), 12 queries, memory 0.94 m
网站地图